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安委办字[2004]18号


          关于印发《2004年至2006年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2004年至2006年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规定的各项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0号)的要求,《2004年至2006年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2004年至2006年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是今后三年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区要将此项整治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及时反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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